這是昨天與今天發生的事情。
昨天(11月4日)去遠東愛買採購之前,先打電話與妻確認要買什麼?
妻:「桂冠豆沙包!」
夫:「@#&%*!#%............」
三天前才復習過備忘錄22,寫著「我要少吃豆沙包」:
怎麼今天又提出「買豆沙包」的要求?
「不可以!」三個字差點由我的嘴巴衝出來,但被我吞下去了。
回想起來,除了我們公證結婚當場,我對妻肯定的說過一次:
「我願意。」
其它時候,我一概都是否定:
「不可以!」
「不行!」
「來不及!」
「不要!」
「不......!」
難道「吳sir」要改名為「不sir」嗎?
誰教我是我們家的「秘密警察」呢?
進了大賣場,左看右看,桂冠牌的包子有幾種,惟獨沒有桂冠豆沙包;
再看看旁邊---有奇美芋頭包、義美豆沙包、義美肉包。
我不死心,再回頭細看,確實沒有桂冠豆沙包。
心想:
「今天不是我不給妳買豆沙包,而是賣場不賣妳指名要買的包子。」
莫非是天意要妳減肥,少吃甜豆沙包?
順便一提的是,.........
妻的口味,絕不同於榮民的口味,若是她說某樣東西好吃,那麼,那個東西絕對不是「一般的」好吃,而是可以登上『金氏世界記錄』的好吃!
榮民可不同了!
只要能擺上桌子的食物,榮民一定口裏大叫:
「好吃!好吃」,並且大口往嘴裏送。
這不但是感謝上帝造物的美意;
也是對烹煮食物者辛勞的回饋!
抱歉!榮民還是有兩樣東西不吃----
1、是辣椒,
2、是米田共。
不懂得米田共是什麼嗎?那是解壓縮之後的名詞;
只要將三個字壓縮一下即可。
回家後,告訴妻:
「賣場沒有賣妳要的桂冠豆沙包。」
妻:
「這星期四你帶婆婆去榮民總院看病的時候,記得買些豆沙包回來。」
夫:「@#&%*!#%@#&%............」
妻對於豆沙包很難忘情!可見她有多麼愛吃甜食。
沒想到,今天(11月5日)下午運動的時候,妻像犯了鴉片癮---
黏在乒乓球桌上哀號:
『我要吃豆沙包啦!』
在我眼中,她的撒嬌狀可愛極了!
誰教我們是「老夫少妻」、「夫老妻幼」?
丈夫比妻年長幾歲,可以疼愛妻子像疼愛小女兒一樣!
2008/11/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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