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落格名稱下方有一列按鈕,建議點擊「2週年」、「3週年」....閱讀每年的日記集錦;點擊「備忘錄」按鈕,展開之後,建議由最底端一篇(2007/12/30)讀起;欲放大字體,請壓住「Ctrl」鍵並敲「+」鍵2次或3次,敲「-」號則縮小。
2008/07/05
榮民不識枕邊人?
男人與女人不同!
一天之內,看到妻的四種表現,令我讚嘆:
「這就是我可愛的太太!」
「男人與女人,真是大大的不同!」
哪四種表現呢?
第1.
『今天星期五,猴子去跳舞』
平日,妻愛吟這句童詩。
星期五清晨,起床讀經禱告之後,妻就坐在地板,拿出昨天買的地瓜葉,撕去老纖維。
我走近她時,她就對我嫵媚一笑。因為「摘菜葉」是她喜歡做的家事之一。
我趕快拿來相機,拍了一張!
第2.
妻每天上班,最遲應該出門的時間:
07:20走路出門; 或者 07:35騎車出門。
07:15 妻坐在地板上,突然想起昨日下班未騎自行車回家,車子仍在公司,今晨只好走路上班,故對我說:
「今天沒有腳踏車,又得走路去上班;或者~德俊!你騎摩托車載我去上班!」
榮民想了5秒鐘,既然我沒有去台東種田,就是要回台北來支援太太上班,「後方支援前方」是應該的!
雖然現在已經07:15,妻仍坐著不動,猜想她可能不愛走路上班?
我就心甘情願的說:
「好!我騎摩托車送妳去!」
下1秒鐘,我看到了稀奇的事情---
妻由地板高興的跳起來(動作出奇的快),鑽進臥室穿衣服了(星期五穿便服)。
奇怪?剛才打算走路上班,出門的時間已經迫在眉睫,她仍黏在地板上;
現在我願騎車載她,車子速度快、省時間,為何反而竄起身子、鑽進房裏穿衣去了?
原來~,妻喜歡坐摩托車,喜歡「兜風」的涼快感覺!
第3.
妻穿好便服由臥室走向客廳時,高興得像小學三年級的小女孩---
雙手各提著左右裙摺,左一跳、右一跳的跳向客廳!
即使我去拿照相機,也來不及捕捉這畫面!
(因此無「錄影片」可貼在此。)
第4.
出門前,妻說妥了:
「下午下班回家,我先做菜,早些吃晚飯,然後我們回去萬里的家。」
下午13:45,突接妻來電話:
「德俊!我們不等到吃完晚飯,現在就出發!你現在開車來公司接我!」
這又是榮民的一次「緊急集合」操練,足夠教我的血壓上升!
40年前在新兵訓練中心,我最不想聽到的就是這4個字!
40年後,它仍如影隨形的跟著我?
為何她是「妻」,我是「夫」?
為何她是「外」頭,我是「裏」頭?
為何她是「前」頭,我是「後」頭?
這沒有什麼奇怪!
因為上帝造了「哥爸妻夫」,
妻就是「妻」,夫就是「夫」!
男人是樣品,女人是精品!
男人與女人,本來就不同!
2008/07/06 補記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