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11/15 星期四
工商時報【記者潘羿菁╱台北報導】
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規定,行政院需訂定「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」,目前已有10年400億元經費的大方向,但是以逐年編列預算,現階段有待花蓮與台東縣政府,必須先行提出綜合發展實施方案,並由中央各部會共同審查地方政府規劃內容後,才能定案。
經建會規劃明年度預算為25億元,根據已送來的計畫,花蓮縣政府期望以發展觀光產業為主,提出許多大型計畫,包括國際級賽車場與國際劇場等,不過部分計畫有爭議性,必須審查才能確定是否要納入。
根據花蓮縣政府規劃,目標刺激觀光旅遊人次,從民國100年的715萬人次,110年增加至1500萬人次。
台東縣政府則是以健康優質生活城市作為發展主題,朝向培育部落產業與社區產業,同時,也將發展運動休閒產業,例如,每年舉辦熱氣球嘉年華,藉此發展周邊產業。台東縣政府期望,透過計畫執行,觀光旅遊人次從100年的456萬人次,110年增加至556萬人次。
經建會官員表示,由於先收到台東縣政府計劃書,因此下週二針對台東縣政府內容審查,而花蓮縣政府則是規劃在12月初審查。
記者潘羿菁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2年11月15日 上午5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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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11/15 星期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