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物,無非是以下三種心理趨使------
1.炫耀;
2.滿足眼耳口鼻的欲望;
3.滿足使用目的;那天,我去光華商場買可充電的電池,
順道去詢價:1.智慧手機、2.平板電腦。
因我那支1元手機時常接觸不良而誤事!
但是回家與妻商量考慮之後,我們決定:
「緩議!」
因為覺得買新機是「炫耀」的成份居多;
新機種的大部份功能,我都用不著;
而且,購物快感7天即逝。
不知你是否同意以下看法?
審視生活中的70%─
一部高檔手機,70%的功能都是沒用的;
一輛高檔轎車,70%的速度都是多餘的;
一幢豪華別墅,70%的面積都是空閒的;
一個科研單位,70%的設備都是擺樣子的;
一堆公務人員,70%都是混飯吃的;
一所大學,70%的教授都是扯淡的;
一大堆社會活動,70%都是空虛無聊的;
一屋子衣物用品,70%都是閒置沒用的;
一箱子股票基金,70%都是賠本報廢的。
結論:生活要簡單!不要為物慾所累。不要當那70%
一部高檔手機,70%的功能都是沒用的;
一輛高檔轎車,70%的速度都是多餘的;
一幢豪華別墅,70%的面積都是空閒的;
一個科研單位,70%的設備都是擺樣子的;
一堆公務人員,70%都是混飯吃的;
一所大學,70%的教授都是扯淡的;
一大堆社會活動,70%都是空虛無聊的;
一屋子衣物用品,70%都是閒置沒用的;
一箱子股票基金,70%都是賠本報廢的。
結論:生活要簡單!不要為物慾所累。不要當那70%
呼籲大家恢復久遠以前的簡樸生活:
「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,惟獨遵行神旨意的,是永遠常存。」
﹙約翰壹書2:17﹚
2011/10/23 星期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