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11/05

『我要吃豆沙包啦!』

這是昨天與今天發生的事情。


昨天(11月4日)去遠東愛買採購之前,先打電話與妻確認要買什麼?


妻:「桂冠豆沙包!」


夫:「@#&%*!#%............」


三天前才復習過備忘錄22,寫著「我要少吃豆沙包」:






怎麼今天又提出「買豆沙包」的要求?


「不可以!」三個字差點由我的嘴巴衝出來,但被我吞下去了。





回想起來,除了我們公證結婚當場,我對妻肯定的說過一次:

「我願意。」


其它時候,我一概都是否定:


「不可以!」

「不行!」

「來不及!」

「不要!」

「不......!」



難道「吳sir」要改名為「不sir」嗎?


誰教我是我們家的「秘密警察」呢?





進了大賣場,左看右看,桂冠牌的包子有幾種,惟獨沒有桂冠豆沙包;


再看看旁邊---有奇美芋頭包、義美豆沙包、義美肉包。


我不死心,再回頭細看,確實沒有桂冠豆沙包。


心想:

「今天不是我不給妳買豆沙包,而是賣場不賣妳指名要買的包子。」


莫非是天意要妳減肥,少吃甜豆沙包?




順便一提的是,.........


妻的口味,絕不同於榮民的口味,若是她說某樣東西好吃,那麼,那個東西絕對不是「一般的」好吃,而是可以登上『金氏世界記錄』的好吃!


榮民可不同了!


只要能擺上桌子的食物,榮民一定口裏大叫:


「好吃!好吃」,並且大口往嘴裏送


這不但是感謝上帝造物的美意;


也是對烹煮食物者辛勞的回饋!



抱歉!榮民還是有兩樣東西不吃----


1、是辣椒,

2、是米田共。


不懂得米田共是什麼嗎?那是解壓縮之後的名詞;


只要將三個字壓縮一下即可。





回家後,告訴妻:

「賣場沒有賣妳要的桂冠豆沙包。」


妻:

「這星期四你帶婆婆去榮民總院看病的時候,記得買些豆沙包回來。」


夫:「@#&%*!#%@#&%............」



妻對於豆沙包很難忘情!可見她有多麼愛吃甜食




沒想到,今天(11月5日)下午運動的時候,妻像犯了鴉片癮---


黏在乒乓球桌上哀號:


我要吃豆沙包啦!』



在我眼中,她的撒嬌狀可愛極了!


誰教我們是「老夫少妻」、「夫老妻幼」?


丈夫比妻年長幾歲,可以疼愛妻子像疼愛小女兒一樣!






2008/11/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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