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08/16

失去的文化再也找不回來!

我們的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,
以及行政院新聞局,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,

可不可以導正我們的媒體功能?
可不可以拯救國民道德水準?
可不可以拯救中華文化?
若不嚴嚴的教導,則失去的文化再也找不回來!



我們家不訂報紙,不買電視機,不裝第四台;

評評我們的報紙與電視對社會有多少導正作用?

我若考慮「買」,無非想滿足我的眼目情慾;

私慾太多,生活就複雜而不純了;

考慮之後,堅決不買!不裝!

妻子尊重我的決定。

夫妻每晚8:30就寢,05:00我獨自起床外出運動。


多年前政府鼓勵自製電視節目,
減少藝人失業率,雖立意良好;
但製作出來多少良性的節目內容?
開放報禁,結果只浪費人更多時間!

太多粗俗的愛情故事,裝痴裝呆,暴力,
以黃色笑話逗笑的現場綜藝節目,
以及低俗的主持人,例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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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王雨晴/台北報導】
http://5i01.com/topicdetail.php?f=37&t=1385261&p=1
Vicky、秀琴、佩甄、婷婷及王彩樺13日上中天《康熙來了》談意外懷孕,佩甄因目前懷的是兒子,現在出門走路都有風,沒生兒子的小S嫉妒的說:「妳現 在囂張到不行,婆婆有叫妳佩甄姊嗎?」佩甄說因懷男生,婆婆送她一個鉑金包,小S更氣得說:
「那我只能祝妳老公外遇了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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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妻觀賞女兒借來的韓劇「松藥局的兒子們」,

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授權發行



不是我捧外國的月亮圓,

我在旁「瞄」了一小段,
卻驚訝發現劇情中對於公民道德教育有如下的良好示範!

(對白)
妻:『你快去給-我-將停電的電燈保險絲修好!』
夫:『妳-說-什-麼-?妳說「給-我-」修好?』


猶記得年幼時,
我與兄弟之間對話,若使用「給我」兩字時,
就被父母訓斥並指正--
那是非常沒有禮貌的用辭與口氣!

韓劇對於公民道德有導正的功能,
我只短暫瞄了一小段就發現韓劇的優點,
妻則有更多的正面評價:

  韓國的女性普遍很溫良,尊重丈夫,
  賢慧,勤儉持家等;

妻已深深溶入劇情中;





我該不該為妻子在臥室天花板嵌一個大螢幕,

方便她以後躺在床上看韓劇?



劇中的新郎,當洞房花燭夜時不好意思開口!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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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媒體的公眾性正在不自覺地流失中......」

「商業機制加上錯誤引用的收視率調查結果,使得台灣優良的電視節目愈來越少。現在,我們很難看到電視台願意投資拍攝好的節目,甚至越來越多電視台只買外面的節目,其中買最多的是大陸的節目。」

「韓國傳播委員會(前身為廣電委員會)每年向無線、衛星及有線廣電業者徵收廣告收入6%的特別稅,作為廣電事業發展及藝文活動的推廣,並且鼓勵自製內容。這就是為什麼,今天韓國、法國的內容為什麼可以異軍突起。」

(引述自『電視困境理的公眾性:博理基金會未來媒體計畫主持人陳浩』)




2011/08/16  星期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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